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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轻工联社报送2016年工美系列高级专职资格审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6 浏览次数:4567

潍轻办[2016]12号

各县市区工艺美术企业、民间艺术协会、大师艺人

  现将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关于报送2016年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报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轻联人 [2016]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1、省人社厅组建高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日常工作由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统一组织。

  2、市经信委负责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组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等日常工作由市轻工行业办公室会同市工艺美术协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及呈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评审范围、标准条件

  2016年度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评审、审核、备案等工作按照鲁人社字[2016]247号《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进行(见附件二)。

  (二)申报标准及要求

  2016年度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相关评审条件及要求参照《关于严格掌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7号(见附件四)、《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4号)(见附件六)、《关于进一步完善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资格评审体制,促进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110号)(见附件五)和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见附件一)及潍坊市人社局潍人社字[2016]73字(鲁人社字[2016]247号)、潍人社字[2016]71字(鲁人社字[2016]29号)文件(见附件二、三)。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方式

  工艺美术系列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分网上申报和网下申报两部分。

  1、高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材料申报要求网上、网下同时申报;中初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只报送纸质材料,不做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申报个人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dzc.sdeic.gov.cn/,用“个人身份证号码”作“用户名”,自设密码,进行注册。根据个人注册信息,依次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进入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填报时,请认真阅读系统内“个人申报使用说明”。

  3、网下申报:申报个人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六公开”监督卡》。相关表格到“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登录邮箱wfqg2015@163.com,密码561001下载。

  4、高级职称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必须手工填写,《评审表》到当地人社部门领取;中、初级职称申报,表格全部打印。

  5、关于计算机、外语。按照鲁人社发〔2016〕29号、鲁轻联人 [2016]36号文件执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不做硬性要求,表格可不填写。

  (二)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的填报及送审具体要求按照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关于报送2016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轻联人[2016]36号)进行。

  2、工艺美术专业系列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3楼301室),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5184号(原366号),由市轻工行业办公室会同市工艺美术协会组织呈报或评审。

  (三)报送时间。

  按省联社统一要求,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日为2016年10月30日,请各县市区务必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联系人规划发展科刘效敏,电话15953651001,邮箱wfqg2015@163.com。

  为准确把握我市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职称评审时,为高评委、中评委评审时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凡是没有在市轻工行办备案的工艺美术人才,须先填写《潍坊市工艺美术人才档案表》,建立潍坊市工艺美术人才档案。《档案表》下载:邮箱wfqg2015@163.com,密码:561001.

  特此通知

  附 件:

  1、省联社文件(鲁轻联人 [2016]36号)

  2、鲁人社字[2016]247字

  3、鲁人社字[2016]29号

  4、《关于严格掌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7号)

  5、《关于进一步完善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资格评审体制,促进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意见》(鲁人社字[2014]110号)

  6、《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4号)

  7、《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8、《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

  9、《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10、《“六公开”监督卡》

  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 潍坊市工艺美术协会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

 关于报送2016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轻联人〔2016〕3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轻工联社(行办、协会),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工艺美术从业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山东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标准条件

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相关评审条件及要求参照《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4号)、《关于严格掌握工艺美术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意见》(鲁职改〔1992〕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资格评审体制促进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110号)等相关文件。

二、呈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需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务资格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型,原件3份,其余为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6.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原件);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六公开”监督卡》1份(A4纸型,原件)。

8.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认真做好材料填报工作。

1.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出现空缺栏目,不得涂改、漏页、缺页,需粘贴照片的不得空缺,各表格相同栏目须填写一致。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需各单位(部门)审查盖章的不得缺章。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认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高评委办事机构。

3.中央驻鲁单位委托评审的,需提交委托函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高评委办事机构方可受理。评审结束后,由省人社厅统一反馈评审结果,由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

4. 《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和《2016年度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各呈报单位填写,加盖公章。

5. 申报材料的几个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继续执行诚信承诺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2)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单独集中放在一个信封内,以方便查阅;论文、期刊等应该在目录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材料袋内,如实填写材料目录,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均属个人档案材料,须使用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4)在评审过程中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务资格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三、其他事项

(一)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填报。如有疑问,请与各呈报部门联系。

(二)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

(三)专业职务资格评审相关表格领取,请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

(四)山东省工艺美术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承担。

办事机构: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人事处

办公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703、704房间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人:张玉洁、袁倩

联系电话:0531-82947604、82941774

传真:0531-82947604

电子信箱:qglsjgdw_sd@163.com

(五)需要委托评审工艺美术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根据评审条件参照以上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是不断加强工艺美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请各市联社(行办、协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政策解释、宣传发动工作,主动、积极配合当地人社部门做好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畅通评审材料申报渠道,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做好2016年度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山东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