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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轻工联社《关于开展第四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6 浏览次数:1863

关于转发第四届省大师评选通知潍轻办〔2014〕第5号.doc

潍轻办〔2014〕第5号

各市内重点工艺美术企业、省级工艺美术名人、市级大师和名人,市内各级传承人、民间艺人:

现将省轻工联社《关于开展第四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鲁轻联人字〔2014〕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企业、大师艺人接到此通知后,要严格按照省轻工联社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逐项对照,确定是否符合申报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影响全局。

需要解释的“破格申报”条款第3条“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奖获得者,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可不受任职资格限制申报”中,“省级以上”经请示答复为:包括本省及其它省级组织的专业评奖获得者。

二、凡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请按照省里的通知要求上报以下材料(重点企业的申报人由企业统一组织上报):

1、《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原件两份(A3纸)及电子版,电子版一律发至wf5162965@163.com邮箱;

2、有关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等各类证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

3、实物作品限3件(套);

4、有关影像图片资料;

5、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两份。

上述第2、4、5项需列一个上报清单(电子版)发至wf5162965@163.com邮箱,便于核对查找,避免丢失。

以上资料除实物作品外,于2014年5月6日一并报送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

三、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将会同潍坊市工艺美术协会、国省大师组成专门班子,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推荐出我市上报人选,在潍坊轻工企业服务网上予以公示。

四、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被推荐我市参评者将参评作品,报送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具体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评作品及个人申报资料由行办一并报送省指定地点。

五、各参评者,都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参评作品,认真填报和提供各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确保质量,避免影响个人的评审。

报送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66号

联系人:市轻工行办规划发展科科长 刘效敏

联系电话:0536-5162965 传真:0536-8232723

电子邮箱:wf5162965@163.com

附件:

1、省轻工联社鲁轻联人字〔2014〕11号文件

2、诚信承诺书

3、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

4、传统工艺美术产品主要品种类别

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

2014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1、关于开展第四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鲁轻联人字〔2014〕11号.doc

2、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3、第四届山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doc

4、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主要品种类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