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8 07:23:17
文/ 丁一鹤
由默默无闻的民间艺人到“中国年画王”
那是1995年,我在山东潍坊的一个部队担任新闻干事,我喜欢寻访当地的一些文化遗存。潍坊年画是与天津杨柳青、苏州桃花坞齐名的中国三大木版年画之一,而且潍坊年画和风筝的著名产地都是寒亭区西杨家埠村。在杨家埠村我采访了当时代表年画和风筝最高制作水平的两位老艺人,一位是当时已经91岁的风筝艺人杨同科,另一位就是当时68岁的年画艺人杨洛书。
经过多次采访之后,我撰写了两篇专访文章,其中一篇是写杨洛书的《中国年画王》。《中国年画王》发表时还同时配发了一张时任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观看杨洛书雕刻画版的照片。此文在《人民日报》等多家报刊发表后,又被多家媒体转载。这是第一篇全面介绍杨洛书先生的文章,也是媒体上第一次把杨洛书称做“中国年画王”。此后,随着众多媒体的采访,杨洛书在文化界名声大噪,年画王的名头越来越响。
由此,我和杨洛书成为无话不谈的忘年交。1996年春节期间,我同杨洛书谈到年画的继承与创新的时候,建议他雕刻一套水浒人物画版,以流传后世。杨洛书欣然采纳了我的建议,为此,我还撰写了专访《年画王重刻梁山好汉》一文,并在全国一些重要媒体上发表。杨洛书很珍视自己的名声,我采写的这些文章,十几年来一直贴在杨洛书家中的墙上。
此后,杨洛书陆续雕刻了四大名著,主要代表作品有《水浒传》109套、《西游记》88套、《红楼梦》140套、《三国人物》110套以及其他年画数百套木版。2002年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鉴于杨洛书在民间文化保护、传承和创作方面的突出贡献,授予他“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2005年4月,杨洛书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名誉博士称号。
此后的十几年间,杨洛书成为潍坊年画当之无愧的代表人物。上世纪80年代他首创了国内第一套木版年画挂历,继之又刻制了我国惟一的一套木刻《历代帝王全图》。1993年7月,杨洛书又将自己珍藏的一块刻于500余年前的年画画版,连同50块明清画版,无偿捐赠给中国历史博物馆。经专家考证,这块刻于明弘治二年(1489年)的年画画版,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木质年画画版。
杨洛书至今还珍藏着明清以来的1000余块画版,囊括了杨家埠现存的所有年画样版,加上他后来创作的画版,至今大约在2500块画版左右,这个数量毫无疑问是中国之最。1996年,杨家埠村专门投资建起了“杨洛书年画博物馆”。为民间艺人建博物馆,至少在山东,杨洛书是头一个。
由于长年久坐刻版,杨洛书患上了严重的胃病和腰椎间盘突出,1.70米高的身体瘦得只剩下80多斤。无论春夏秋冬,他都是一边大把嚼着胃药,一边像只雕虫趴在画版上雕着刻着。这位仅读过几年私塾的民间老艺人也许意识不到:他在雕刻着帝王将相、门神好汉的时候,也在雕刻着自己的生命、自己的人生。
12年前我第一次采访杨洛书的时候,他一个人独自守在自家有些黑暗的小南屋里,默默地雕刻着画版,几乎没有人打扰他,那时候他是清净的。因为光线黯淡,当时为了给他拍张清晰的照片,不得已把画版拿到院子里。当杨洛书出名之后,随之是慕名而来的各种媒体的采访,政府官员的接见,外国友人的拜访,大批客户的到来。当然,让更多人眼红的是杨洛书因此发财了。
作为乡土上的一个普通村庄,几乎家家户户都从事年画和风筝的加工和制作,他们都是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手艺,以往的行市也都是统一的价格,销售量也都差不多。但是,自从“年画王”成为杨洛书的招牌之后,他的同顺德画店不但坐等客户上门,而且往往供不应求。利益的驱动使得这位年画艺人无意之中成为众矢之的。
两位年画同行的前世今生
在山东潍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杨洛书“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而另外一位木版年画专家张殿英先生也被授予“一级民间工艺美术家”称号。
与一直生活在乡土的杨洛书不同的是,张殿英是新中国初期国家培养的美术教师,曾在昌潍师专任教。张殿英于1981年调到潍县年画研究所,开始了从实践到理论两个方面传承木版年画的计划。在当地年画艺人的协助下,张殿英从潍坊市寒亭区的杨家埠、齐家埠等生产年画的村庄,收集了年画画版500多套,为木版年画的深入研究和后来的开发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退休后,张殿英不忍看到木版年画“人亡艺绝”,回到故乡潍坊市的安丘青云山民俗游乐园创办了年画馆,继续他的年画创作和理论研究。
张殿英的木版年画制作工艺技术不是家传,他的主要贡献是在理论上的,他曾经出版专著《杨家埠木版年画》、画集《杨家埠年画》,在书刊和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20余篇。同杨洛书受到李瑞环的赞赏一样,张殿英在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上,获得了温家宝总理的称赞。张殿英对年画的贡献还在于他创作了年画长卷《农家乐》,把古代齐鲁民间一年四季主要的劳作、游艺、节庆、礼仪等风俗活动,用木版年画的形式表现出来。长卷《农家乐》共雕刻了531块画版,并手工印制在一张32米无接缝的纸上,配上类似三字经的画面说明。这部作品也频频在北京、南京等地展出,并获得各种民间工艺类的奖项。
杨洛书和张殿英差不多是同龄人,杨洛书今年80岁,张殿英74岁。虽然都是靠潍坊年画生活,但他们其实是两类人。杨洛书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年画艺人,他只不过是靠祖传的手艺赚口饭吃的农民,什么“大师”、“年画王”,对他而言都是身外之物,顶多是养家糊口的一个招牌,他最大的梦想是让他家的百年老店继续辉煌下去。而张殿英却不同,他曾经是师专的美术老师,在当地是研究年画的专家,他的专长更多的是理论上和学术上的,他创作的32米年画长卷也是杨洛书这种年画艺人连想都不敢想的,更谈不上像张殿英那样拿着《农家乐》获得各种各样的奖项。
笔者2007年12月3日电话采访张殿英先生时,张殿英称他1981年调入潍县年画研究所,大概在1984年前后,作为研究专家的张殿英和作为民间艺人的杨洛书相识。1988年前后两人的关系开始密切起来。张殿英称,两人之所以关系密切是因为张殿英向杨洛书提供了很多份年画的画样,让杨洛书从他家里拿去模仿……
而张殿英次子张运祥对于杨洛书的一些说法和评价,被前来采访的记者陈宏记录到一本名叫《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书中,由此引发了两场官司。
由杨洛书引出的文化事件
《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作者陈宏,笔名沈泓,现居深圳。《寻找逝去的年画》丛书是陈宏采用第一人称写作手法,以报告文学的形式,记录了他深入各年画产地寻踪探源的经历。《杨家埠年画之旅》是丛书中的一本,2006年1月由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
2006年5月,一位烟台的朋友专程带着《杨家埠年画之旅》来杨家埠找到杨洛书。临给他书前,这位朋友对杨洛书说:“杨老,我这里有一本书,你看完可千万不要生气啊。”
杨洛书接过了《杨家埠年画之旅》。看完关于自己的章节,杨洛书气得当即病倒。
陈宏创作的《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共十一章,第七章的标题为“年画神话杨洛书”,专门探讨“杨洛书现象”,而这些素材的来源并非来自杨洛书本人,而是主要来自张运祥和陈宏在杨家埠街头的采访。
“年画神话杨洛书”共分为十节,让杨洛书气愤不已的是最后三节,第八节的标题为:“他会刻版吗?”陈宏在书中有如下的文字:“为了更真实地了解杨洛书,客观揭开杨洛书现象之谜,我在采访杨家埠年画艺人时,经常会问一句如何评价杨洛书?他们回答我的是:杨洛书既不会画,也不会刻版……”张运祥说:“当年我父亲在杨家埠木版年画研究所时,杨洛书经常中午到我家里拿样,拿去复制后还来,我们家的大门神样他也拿去过。杨家埠年画业从古到今有一条行规:刻版是不外传的。我父亲对杨洛书说:‘你要学我都可以教,而且免费。’”张运祥说:“杨洛书有一个外甥,叫杨福堂,是杨家埠的刻版能手,杨洛书的年画雕版大多是他刻的。而杨洛书的年画《水浒一百单八将》也不是他刻的,是我的妹夫韩世良刻的。”
在第九节“出名的谜底”中,张运祥说:“杨洛书成为现今杨家埠年画的形象代表,就是我父亲推出的,可能是因为在杨家埠杨洛书最敢说话,是有名的‘杨大炮’。”作者陈宏在第九节中如此评价杨洛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杨洛书是一位艺术大师,倒不如说他是一位社会活动家,一位年画组织者,一位年画策划人和经营人。以上这些因素兼备,他创造出了一个杨家埠年画的品牌,一个大师的神话。”
在最后一节“杨洛书趣事”中,作者又对杨洛书进行了总结性的评价,“他什么都敢说,他知道记者最需要什么,然后他就说什么,泡沫吹的越大、媒体越高兴,当地政府也越高兴,读者也更觉得新奇,皆大欢喜。”
杨洛书认为《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另外,这本书中还未经杨洛书许可,使用了署名为“杨洛书”的年画共计8幅,署名杨洛书注册经营的同顺德画店的年画共计8幅。杨洛书愤怒了,他停下手中握了60多年的刻刀,开始为自身名誉和著作权讨要说法。
杨洛书看到《杨家埠年画之旅》之后不久,立即就著作权和侵害名誉权问题与中国画报出版社联系。据杨洛书称,2006年5月份,中国画报出版社曲克明副社长亲自登门向自己道歉。2006年7月份的一天,《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作者陈宏来到杨洛书家。杨洛书拉着他到家里看他存放的2500多块木版,质问陈宏中国还有哪一个人存有这么多木版,让陈宏看自己变形的肋骨……说着说着,杨洛书就哭了,一口气没上来,就晕倒在院子里。这次,他打了半个月的吊瓶,吃了20多服中药才康复。
杨洛书决定打官司,让大家知道杨洛书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一本书引出两场官司
2006年9月,杨洛书先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中国画报出版社推上被告席,为自己的著作权讨说法。
2007年8月8日,杨洛书状告中国画报出版社侵犯著作权一案一审胜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中国画报出版社停止售书、赔偿杨洛书损失并在潍坊晚报向杨洛书公开道歉。法院认定中国画报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发行《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未经杨洛书许可,使用了署名为杨洛书的年画共计8幅,署名杨洛书注册经营的同顺德画店的年画共计8幅,侵犯了杨洛书的著作权。据此,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中国画报出版社立即停止《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的发行和销售;赔偿杨洛书经济损失5万元;在《潍坊晚报》刊登道歉声明。
杨洛书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而被告方中国画报出版社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之中。
2006年11月,杨洛书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陈宏以及陈宏采访对象张运祥对自己的名誉侵权。在诉状中,杨洛书向法院提出了三项请求:判令被告《杨家埠年画之旅》停止销售;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由此引发了一场百万元的名誉权索赔案。
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原被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杨洛书在法庭上称:我出生于木版年画世家,是杨家埠百年名号“同顺德”画店的第19代传人,在《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陈宏及张运祥捏造事实,使用了大量贬低我才艺、侮辱我人格的语言文字,陈宏、张运祥的上述行为致使我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我的名誉权,中国画报社作为出版单位未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同样构成侵权。
中国画报社辩称,《杨家埠年画之旅》并没有使用侮辱、诽谤杨洛书人格的语言文字,作者对杨洛书的评价是客观、正面的,并未超出合理评价的范畴。
陈宏辩称:我在书中对于杨洛书的描述都是客观的、正面的。我在书中对杨洛书现象的提出和探讨属于文艺批评和不同意见,属于正常的文艺评价的范畴,并没有侵犯杨洛书的名誉权。
张运祥辩称:陈宏在撰写《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前曾经对我进行过采访,书中引用的我的话确实是我向陈宏讲述的,所述内容属实,我父亲张殿英与杨洛书的关系很好,所谓的借画样等描述是为了体现两家人关系密切,我在主观上并没有侵犯杨洛书名誉权的故意。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洛书在年画创作上的成就,在对民间艺术传承和保护方面所作的贡献有目共睹,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予以最大限度的容忍和理解。杨洛书要求确认中国画报社、陈宏、张运祥侵犯其名誉权的事实依据不足,所以,法院对杨洛书的请求均予以驳回。
一审判决后,杨洛书不服上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2007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更令杨洛书感到难过。
从判决的角度来看,本案的争论焦点是“名人如何面对评论”。“名人”这个称谓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个人被人公认为“名人”之后,他既要承担别人对他的赞誉,也要承受别人对他的不雅评价。但是,尽管名人是比普通人应该多宽容别人的不雅评价,但这些评价必须有理有据,要适度。这个适度也包含三个方面:一要有理有据,二不能捕风捉影,三要在一定限度之内,不能引起社会公众对该名人的误解。
对于这场名誉权官司,我曾分别与杨洛书和张殿英两位老先生通过电话。杨洛书的观点是一定要打个水落石出,而张殿英认为杨洛书打官司是“有人在背后唆使”。而我的观点是,两位为年画投入几乎一生精力的老人,都到这把年纪了就别再折腾了。对于我的说法,两位老人都表示了认可,在我看来,这才是这个案件最好的结局。
作为交往十几年的忘年交,我告诉杨洛书三句话:“一是保重身体,别气出个好歹来;二是吃点喝点闲着刻点画版,别再为官司劳神;三是保存好祖传和自己创作的作品,以便流传后世。”最后,我半开玩笑地说:“老爷子,名声人品自有公论,人生不过百年,按照这个说法,你没多少年岁的活头了,这把年纪你还找气生,那不是自己折腾自己吗?你要是气死了别人可不给你烧纸啊!”杨洛书老人在电话那头哈哈一笑:“丁老弟啊,还是你说得对啊!回老家一定来我这里喝酒啊!”
中国年画第一案·杨洛书败诉
http://www.zdynh.com/ReadNews.asp?NewsID=879 :2009年8月3日
张殿英是一个与世无争是人,只想按照自己的判断,让木版年画在现代发扬光大,对于个人的得失、荣辱和恩怨从来没有挂在心中。
张殿英认为,对于一个人的结论,在当世是不足为据的,是好是坏,历史结论必定是正确的,个人的事情争来争去是无聊的。
因为杨洛书打官司是一场可笑的闹剧,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事后,张殿英的孩子要告知人们:“杨洛书败诉了。”张殿英向孩子讲了自己的道理,孩子尊重张殿英的意见,也没有向外声张。
遗憾的是,事情过去快两年了,杨洛书打官司在目前的影响依然很大,有许多人,有些是文化界的官员和文化界的知名人士,不知为了什么,还在传播:“杨洛书和张殿英打官司,张殿英败诉了!”所以,只好将《法治》2007年第12期,丁一鹤《年画大王名誉侵权案演绎“同行是冤家”》讲的几段话录后;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公示于众。同时张殿英申明:
张殿英和杨洛书不是一种类型的人,是不可比较的。如同解决饥困的问题,吃馒头;想中枢神经兴奋并具迷幻,吃摇头丸,馒头和摇头丸不可比较一样。
“杨洛书和张殿英打官司”是谣言,因为杨洛书没有和张殿英打官司,而是“杨洛书和张运祥打官司”。
《法治》2007年第12期,丁一鹤讲:
“杨洛书维权案被称作中国年画第一案,在民间文化界掀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尤其是在媒体上传播得沸沸扬扬,也许有人还在偷偷笑。但是,经过对案件全程的跟踪和剖析,我们才终于看到,这是一个有些可笑的闹剧……”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洛书在年画创作上的成就,在对民间艺术传承和保护方面所做的贡献有目共睹,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予以最大限度的容忍和理解。杨洛书要求确认中国画报社、陈宏、张运祥侵犯其名誉权的事实依据不足,所以,法院对杨洛书的请求均予以驳回。
一审判决后,杨洛书不服上诉,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2007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
附件: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