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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16-12-13 浏览次数:14773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规划。负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和精品旅游产业统筹组织工作。

(八)制定全市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潍坊旅游整体形象以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九)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局领导

  • 田素英

     党组书记、局长

  • 高增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 高东洋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孙建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梁玉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 李相群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苗庆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

  • 孙建秋

     二级调研员

  • 赵永清

     二级调研员

  • 宿立军

     党组成员 四级调研员

  • 谭晓东

     四级调研员

  • 王志坚

     四级调研员

  • 李义龙

     四级调研员

  • 马增礼

     四级调研员

  • 刘允泉

     副县级干部

  • 丁德元

     副县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