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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在京论证通过

发布日期:2017-01-13 浏览次数:1822

百度贴吧河洛李四2013-05-09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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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论证会于2013年3月22日在北京举行,来自国内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规划设计专家、地方文化生态保护专家及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宗伟、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孙俐君等出席会议,论证会由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保护处处长张兵主持。

会上,李宗伟副厅长介绍了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省内论证情况,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介绍了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经过论证,专家组一直认为:《潍水生态文化保护区总体规划》体现了山东省文化行政部门及潍坊市政府对推进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所做的积极努力,对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潍水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总体规划》编制文本体现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原则,指导思想明确,文本结构完整,措施内容比较具体,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健全,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符合《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0〕7号)的要求,建议原则通过。与会专家还就潍水文化的基本概念、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正确把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及“空间保护格局”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总体规划文本将报文化部审批后实施。

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2010年11月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九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区设立后,在省文化厅的指导协调下,我市及时启动了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规划编制单位。在市文广新局的督导下,经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积极配合,规划编制单位如期编制完成了规划文本。去年12月下旬,省文化厅召开省级专家评审会,对保护区总体规划进行了论证、评审,并原则通过。会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对规划内容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此次提交文化部论证的规划文本。